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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販售政策

賣方將所提出的商品刊登於銷售平台之前,有責任確保該商品符合所有法律規定,且依照 POSHOP 的條款和政策,允許刊登以進行銷售。為了賣方的方便起見,針對不允許在 POSHOP 銷售的禁止和限制商品,POSHOP 在下方提供例示(非列舉)之準則。POSHOP 將不定期在必要時更新此準則。請定期造訪此頁面以瞭解相關更新。

A. 違反我們的服務條款

賣方如違反此「商品販售政策」則可能遭受某程度之不利益處分,包括但不限於:

  1. 刪除刊登商品
  2. 限制帳戶權限
  3. 中止及終止帳戶
  4. 法律行動

B. 禁止和限制商品清單

(1)禁止類:

  1. 含酒精飲料
  2. 煙草或與煙草相關產品,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香煙
  3. 活體動物和保育類動物產品 (包括但不限於野生動物)
  4. 毒品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具
  5. 醫療器材
  6. 文物和古董
  7. 偽造的貨幣和郵票
  8. 信用卡和金融卡
  9. 貨幣,包括但不限於虛擬貨幣
  10. 藥物、藥品 (處方或非處方)、類藥性物質及與性倒錯相關的物質
  11. 電信、電子監控設備及其他類似的電子設備,如有線電視解碼器、雷達掃描器、交通信號控制裝置、竊聽裝置及電話竊聽裝置
  12. 禁運的商品
  13. 槍炮、彈藥、武器、刀械,如仿製品和電擊槍等
  14. 警用物品、警械,如警棍、電氣警棍(棒)、電擊器等
  15. 與政府或警方相關的商品,如徽章、標誌或制服
  16. 政府核發之證件、證照及執照
  17. 人體器官或遺體
  18. 開鎖、撬鎖設備
  19. 彩券
  20. 殺蟲劑或農藥
  21. 可能侵權的商品:這些商品包括但不限於仿製品、贋品、未經授權且可能違反特定著作權、商標或其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或商品之複製品
  22. 吃角子老虎
  23. 召回的商品
  24. 有價證券,如股份、股票、其他債券和郵票
  25. 猥褻、煽動或叛國的資料
  26. 不符合銷售及/或遞送國家適用法律的出版品、書籍、電影、影片及/或電動遊戲
  27. 失竊商品
  28. 標示錯誤的商品
  29. 專用垃圾袋
  30. 權利車
  31. 二手私密衣物
  32. 爆竹煙火
  33. 以圖利為目的轉售非自用的娛樂票券(如:演唱會門票轉售)
  34. 有毒的食品:包含禁止物質的食品、物質含量超出許可比例的食品、未在銷售時向買方充分告知該交易性質的摻雜食品
  35. 未消毒的乳製品
  36. 野生蘑菇
  37. 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其他食品

(2)限制類:

  1. 服務:除性服務、本質違法的服務、違反服務條款的服務,或之後 POSHOP 明文禁止之服務外,得在 POSHOP 的平台上提供服務。
  2. 食品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及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之規定。如果賣方刊登商品是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健康食品,應一併註明核准字號(衛署健食字第ooooooo號),且得於刊登內容中描述經核准之保健功效,但不得逾越核准範圍。
  3. 環境用藥: 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之規定,如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、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,不得刊登環境用藥及其廣告。賣方為一般個人或非上述業者,不得在我們的網站上刊登環境衛生用藥。若賣方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、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,則於刊登環境用藥時,應一併註明「廠商名稱」及「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」、「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」或「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字號」。
  4. 化妝品/保養品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》之規定,任何有關商品成分、用途、用法等涉及宣稱效能或廣告性質之說明或敘述,均須取得化妝品廣告許可,始得刊登經許可的廣告內容,且於刊登時應一併註明廣告許可字號。
  5. 應施檢驗商品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商品檢驗法》之規定,如賣方刊登的商品屬於經濟部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,則商品本體上應標示合格商品檢驗標識。賣方在刊登此類商品時應自行檢視商品上是否貼有合格標識,並將含有合格標識之商品圖片刊登於賣場中;如是賣方自行進口或製造該類商品銷售,亦應遵守商品檢驗法之規定完成檢驗程序,並依前述之合格標識揭露於商品說明中。
  6. 電信射管制器材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電信法》之規定,此類商品須通過無線射頻型式認證檢驗合格,且應在商品說明中提供商品的型式認證編號,或於商品圖片中揭露明確可資辨識之型式認證編號。
  7. 禮券: 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之規定,確認禮券中有確實記載「發行人履約保證責任內容」外,也應於商品說明中揭露禮券是否明確記載「發行人履約保證責任內容」。
  8. 旅遊業務/機票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發展觀光條例》及《旅行業管理規則》之規定。
  9. 車輛出租:賣方刊登此類服務時應遵守《公路法》及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之規定。
  10. 玩具槍械與相關:賣方刊登此類商品時應遵守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,不得在我們的網站上刊登具有殺傷力之模擬槍、道具槍或其他具有打擊底火之槍枝,及前述槍枝所使用之金屬或子彈,如鋼珠、BB彈等。

除上述所列之禁止和限制商品外,在買方及/或賣方所屬之管轄地內為非法或受到限制的任何其他商品,或是會被用於鼓勵非法或受到限制之活動的商品,均屬於禁止和限制商品。

若您看到違反我們政策的刊登項目,請在該產品或使用者頁面的下拉選單中按一下「提報此產品」或「提報此使用者」 按鈕,向我們提出報告。如發生違反政策的情形,我們會向賣方傳送電子郵件、系統訊息和推播通知,讓他們知道所刊登的商品已自我們的網站移除。我們也會傳送推播通知給購買該刊登商品的買方。您有責任確保您的電話設定允許您接收推播通知。

若有其他問題,請與我們聯繫